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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类别:建言献策 时间:2010/12/19 14:16:37 稿源:宿松工商联合会 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并把它放在了发挥工商联五项职能作用的首要位置。这充分说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工商联的首要任务,是贯穿工商联工作始终的生命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日益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新的社会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动态发展的新兴社会群体,自身构成多元,素质参差不齐,思想观念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十分明显。有少数人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以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存在偏差的问题。加强对这一群体的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任务十分艰巨。

    要通过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引导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制定好教育培训规划,统筹安排培训活动,建立层层培训、普遍培训的教育机制。要丰富培训内容,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列入培训计划,不断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知识面。要把握培训重点,把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基本国情、现代经营管理等学习教育作为培训的中心内容。创新培训载体,采用论坛、座谈、组织调研、对话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综合素质。

    要通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引导作用。将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参政议政能力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吸收到工商联组织中来,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并逐步扩大其有序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密切联系,注重人文关怀,提供有效服务,加强跟踪培养,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要通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引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着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健康向上、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员工认同的企业文化,努力使之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其判断是非的标准、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以富民强国为己任,秉持爱国情怀,做民族振兴的推动者;砥砺敬业品格,做敢为人先的开拓者;恪守诚信美德,做义利兼顾的实践者;强化守法意识,做依法经营的自律者;树立贡献理念,做共同富裕的促进者。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成立党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要通过深入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引导作用。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身上的集中体现,也是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强大动力。要大力弘扬优秀建设者精神,大力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他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建功立业。(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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